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未歇。平面媒體今(3)日披露,公部門近期擬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拒絕「黑牌」立委。對此,內政部今日也正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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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擔任立委資格爭議持續延燒,自由時報報導,公部門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內政部回應,李貞秀於1999年經許可在臺定居,經本部移民署通知,始於2025年3月向移民署繳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註銷中國大陸戶籍證明公證書,完成法令規定之身分轉換程序,此前未曾提出相關證明。至於李貞秀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應尊重相關主管機關之權責審認。
內政部指出,依公職選罷法第29條規定,經發現候選人資格有不符規定者,當選後依第121條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又依第121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其他申請登記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之政黨,得以當選人為被告,於其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前,向管轄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