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起長者間隔6個月 可打第2劑新冠疫苗、第一批75萬符合資格

▲圖為防疫大使蔡振南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李青縈/台北報導-2026-03-12 10:21:27
新冠疫情雖處低點波動,疾管署考量65歲以上長者、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為感染後易發生重症或死亡等高風險族群,因此將在4月7日起提供上述民眾,在前1劑間隔至少6個月後,提供增加接種1劑新冠疫苗;目前預計有75萬人在今年4月底接種第2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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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為提升對高風險族群的健康保護,參考國際接種建議,並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討論,決定從4月7日起提供65歲以上長者、55至64歲原住民、滿6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再增加接種1劑新冠疫苗。

目前新冠疫苗已接種超過166萬人,其中65歲以上長者已累計接種約100萬人,其中約有75萬人可在今年4月底接種第2劑,呼籲符合接種條件民眾踴躍接種。疾管署提醒,先前還沒接種的民眾,也可踴躍接種,建立免疫保護力。

新冠重症病例以65歲以上長者(占73%)及具慢性病史者(占81%)為多,93%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而本季新冠疫苗自去年10月1日起提供民眾接種,但疫苗保護力會隨著時間遞減,因此鼓勵接種已達6個月之長者及免疫不全者等重症高風險對象儘快安排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第2劑可與第1劑不同廠牌,莫德納及Novavax擇一廠牌接種,以再提升免疫保護力,減少疾病威脅。

滿6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包括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洗腎患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患者、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以及其他經醫師評估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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