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遭逮苦哀求 藉口氣喘發作要求輕判

▲經醫生診斷後表示莊嫌身體無大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圖/高市警局提供,2017.06.25)
▲經醫生診斷後表示莊嫌身體無大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圖/高市警局提供,2017.06.25)

記者李訓/高雄報導

高市警局交通隊於22日傍晚17時4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見某男騎乘機車於本館路快車道逆向行駛,遂將其攔下盤查,員警發現該民酒氣濃厚,立即要求其接受酒測,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依法宣告權利將其逮捕。莊男見事態嚴重,立即向警方表示身體不適,表示自己氣喘發作,央求警方放他一馬,需要馬上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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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同仁不敢大意,聯絡救護車將莊男送醫,莊嫌於救護車上竟還詢問同仁:「氣喘發作能不能判輕一點。」。經醫生診斷後表示莊嫌身體無大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詢莊嫌坦承當日上午於工地飲用兩瓶保力達,同時表示身體不適邀求警方放他一馬,然警方執法立場堅定,依法對其實施酒測,經測定結果酒測值達0.25MG/L,依法將其逮捕,此時莊男突然聲稱氣喘發作呼吸困難,警方立即叫救護車協助送榮總醫院處置,但於送醫途中莊男還能在氣喘發作同時使用line(通訊軟體)跟友人聊天,還向員警詢問氣喘發作是否能輕罰。

同仁雖覺得莊男可能裝病欲規避執法,但仍依流程處理送醫治療。入院後各項檢查狀況正常,莊男又大力喘了好幾口氣並向醫護人員表示呼吸更加困難。醫生告知需辦理住院手續繼續觀察,莊嫌見需留院觀察,立刻表示身體狀況已好轉,簽下自願同意出院書隨承辦員警返隊偵詢。處理員警見此狀況實在是感到無奈。警分隊長董志杉呼籲民眾可依「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安全返家,亦請餐飲業者提供飲酒顧客必要之交通服務(如代叫計程車),以維護交通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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