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國防授權法 寫入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

空軍天駒部隊1964年進駐澎湖馬公機場後,就變身軍民共用機場。天駒部隊現由經國號戰機肩負防空任務。(圖/NOWnews資料照 \\)
空軍天駒部隊1964年進駐澎湖馬公機場後,就變身軍民共用機場。天駒部隊現由經國號戰機肩負防空任務。(圖/NOWnews資料照 \\)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眾議院全院會議通過「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將《台灣關係法》與「對台六項保證」寫入該法,並全數通過,要求行政部門提交台美軍艦互訪停靠的評估報告。眾議院亦認為,美國應擴大支持台美兩軍之間的交流,尤應著重兩軍資深高階將領的往來聯繫,並尋求與台灣擴大培訓與演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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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全院會議14日晚間以344票同意、81票反對,通過眾院版本的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除寫入評估台美軍艦互訪停泊的相關內容;亦要求行政部門定期報告軍售的相關流程,讓國會足能扮演對台軍售的積極角色。

據《中央通訊社》報導,佛羅里達州選出的共和黨籍眾議員約霍對台軍售流程的常態化及透明化提出修正案,法案寫到,國會認為(sense),當美國國防部與國務院收到台灣的要價書(Letter of Request)後,須在120天內向國會提交針對台灣軍售要價書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行政部門評估、台灣提出軍需物資的現存狀況及是否符合台灣關係法的相關要求。

此外,在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生效後180天內,行政部門、國防部與國務院須每半年定期向眾院相關委員會簡報台灣面臨的安全挑戰,簡報內容還須包括台灣提出的軍售要價書,以及美國不論已簽署核准或未簽署的對台軍售發價書(Letters of Offer and Acceptance),行政部門也都要向國會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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