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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05年度各級機關訴願審議統計資料,未實施陳述意見的,撤銷原行政處分的比率為7.68%;如經實施陳述意見,撤銷率則達15.27%,多出一倍。
法規會指出,實施陳述意見,有助於發現真實、釐清處分有無違法不當,對人民憲法上的訴願權利,能提供周延、完善保障,幾年前先選擇數個縣市試辦視訊陳述意見,經檢討評估應屬可行,決定進一步擴大辦理。
法規會表示,目前服務網絡已建置完成,今年8月1日起正式全面實施後,某甲可到居住地的金門縣政府,對新北市政府的訴願委員陳述意見。
行政院推出「訴願視訊陳述意見服務網」,8月分上路。(表/呂晏慈整理 , 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