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頂新上看9億!法院判賠百萬 消保會:落差有點大

頂新公司認為彰化地院判決恐有違誤,收受判決書後再研議上訴。(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8.16)
頂新公司認為彰化地院判決恐有違誤,收受判決書後再研議上訴。(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8.16)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

黑心油事件引起國人對食安的重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出的黑心油校園食安團訟,其中針對頂新製油公司部分,幫39所學校師生共1萬650人在彰化地院提出的團訟,要求頂新公司賠償每人9萬元,求償金額上看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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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宣判,頂新賠百萬。(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8.16)

彰化地方法院宣判,頂新故意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須賠償,但只要對其中4所學校341位師生賠償1023萬,平均每人賠償3萬元。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副秘書長徐邦瀚說,求償落差有點大,至於上訴與否,需等收到判決書再評估。

黑心油事件,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出食安團訟。(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17.8.16)

頂新公司發出聲明表示遺憾,並引述8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消基會提請消費者損害賠償一審判決新聞稿指出,「無證據證明頂新製油原料油有攙偽、假冒混充為食用油之情形,故判決頂新製油無庸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頂新認為彰化地院判決恐有違誤,收受判決書後再研議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頂新公司所生產的豬牛油產品,其原料確有「攙偽、假冒」及「逾有效期限」,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並致消費者受有損害,確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之故意,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頂新公司也指出,彰化地院民事庭對於該公司向越南採購原料油的認知,與彰化地院刑事庭長期調查最後判無罪的結果相違背,強調該公司油品安全無虞,沒有食安爭議,對法院判決表達遺憾不解,將積極爭取釐清清白。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王義閔說,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原本請求幫39所學校共1萬650師生提出食安團訟,不過中途有不少人終止讓與,以致這次通過求償的民眾僅有341位師生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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