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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間,許男發現女嬰在吸手指,竟將女嬰的手塞進她口中,導致女嬰呼吸困難、抽搐死亡。許男、蘇女事後將女嬰屍體包裹棉被放入床頭櫃,3天後傳出屍臭,兩人竟用沸水淋屍再以利剪分屍,部分屍塊用馬桶沖掉,其他的則丟進垃圾袋內,讓垃圾車載走。
這起駭人聽聞的嬰兒分屍命案在2015年間被揭發,當時蘇女主動打電話給社工,表示自己有一名1歲大的女兒養不起,希望社福單位協助,社工進而詢問3年前那名女嬰的狀況,發覺蘇女神色有異而通報警方,才揭發這起慘無人道的案件。
兩人在應訊時坦承虐嬰分屍,並多次落淚表示悔意,蘇女更崩潰哭喊:「我是沒有人性的媽媽!」由於始終找不到女嬰屍體,無法確認女嬰死因,也無法認定兩人有殺嬰犯意,檢方事後依遺棄致死、損壞屍體等罪嫌起訴兩人,一審時兩人被各判應執行20年有期徒刑,但二審時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所判刑責比殺人罪還重,有量刑過高嫌疑,因此改判蘇女應執行17年6月、許男17年8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