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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袁男屢次施展「釣功」,不斷偷走內衣褲意淫,李女漸漸發現自己的衣物越洗越少,不知不覺間竟損失總值1萬7500元的衣物,懷疑有變態行竊,遂報警處理。
10月時,色膽包天的袁男穿著偷來的超性感內衣褲上街,走路姿勢相當奇怪,引起員警注意,循線搜索袁男家時,發現多件性感內衣褲和安非他命(毒品另案偵辦),員警詢問這些東西從何而來,買來做啥,袁男始終支支吾吾,回答不清,終於坦承都是偷來的。
士林地院審理此案時,由於袁男繼偷走女姓內衣褲後,11月又持鐵槌偷走一輛美利達腳踏車,不斷累犯毫無悔改意願,且影響社會治安,宣告沒收袁男犯案的改造釣竿,並判1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