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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今日對此發表聲明表示,不同意台灣公平會的決定,將在收到正式決議書後,在未來幾周時間內,在台灣法院對此事提請上訴。
聯發科今日下午公告,根據公平會發布新聞稿,公平會除對高通祭出罰鍰與禁止高通特定行為,也要求高通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需以書面通知晶片競爭同業,在收受該通知次日起 60 日內,向高通提出增修或新訂專利技術授權等相關契約要約,高通在收受該要約後,應本於善意及誠信對等原則與競爭同業進行協商。
聯發科強調,公平會對高通祭出的處分,有助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產業競爭環境,與國際趨勢及標準一致,聯發科此結果表示認同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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