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烱昌/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空軍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採購ALQ-131 FMS電戰莢艙,並沒有通過飛行測試,美方又要求空軍在11月前簽署採購發價書,其中包含巨額研發費用。空軍對此回應,採購遵守政府採購法,報導與事實不符。
空軍司令部今(2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規畫籌購之F-16型戰機電戰莢艙,係遵政府採購法、軍事機關採購作業規定及美國國防部安援手冊等規範辦理,俾確保採購裝備符合我作戰實需。
空軍司令部強調,執行採購作業均符合法令規範,並遵照立法院決議,暫緩簽署電戰莢艙發價書,絕無媒體報導弊端情事,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