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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隨機在網路上選擇 10 家寵物旅館,發現半數店家沒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涉嫌違法經營,包括「合歡精緻寵物旅館」、「小寶貝寵物安親班」、「毛小孩的窩」、「有個窩寵物安親 SPA 」等4家,未在官方網站上公布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動保處官網系統也查無業者營業登記。至於「汪汪寵物旅館」雖在官方網站揭示特許證字號,但執照卻已過期。
此外,消基會發現,8家業者未將退款方式明確列於網頁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未來恐發生消費糾紛。在寵物死亡賠償部分,「北歐寵物旅館森林館」、「汪汪寵物旅館」、「毛小孩的窩」、「有個窩寵物安親 SPA 」等4家業者,未於網頁上說明處理措施。
至於「 Happy 愛犬屋」、「合歡精緻寵物旅館」、「板橋澎澎寵物旅館」、 「DOTEL 寵物旅館」等4家業者則說明,若寵物走失或人為因素造成死亡,賠償金額以新台幣2萬元整為上限;「小寶貝寵物安親班」則論斤計價,若寵物死亡原因為可歸責於業者事宜, 20 公斤以上賠5仟元、不滿 10 公斤賠2仟元,比前4家業者更低。
消基會強調,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0 條之1:「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所以業者自訂之賠償金額上限應屬無效。
消基會呼籲政府,注意寵物服務業市場興起,盡速研擬制定寵物寄養業定型化契約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成立處理寵物消費糾紛的專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