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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女將行竊得手後之物品上網變賣,並將所得之金額貼補家用。警方進一步調查,簡女為家庭主婦,平時兼職保險業,但先生已逾不惑之年仍然待業中,家計重擔落在簡女一人身上,且尚有一位還在念書的小孩,因生活困苦,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淪為不法之徒。
警方對於簡女之處境雖然感到憐憫但又對簡女如此的犯罪行為感到惋惜,原來簡女在蝦皮購物平台經營買賣,並讓買家以下標的方式購買物品,得標後簡女根據買家所得標之清單至寶雅各分店或小北百貨行竊,得手後再出貨予買家。上午得標、下午行竊、晚上出貨,整個流程擁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不禁讓警方感嘆雖有生意頭腦,只可惜用錯地方了。警方告誡勿重蹈覆轍,以免斷送大好前程。全案依竊盜案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