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吹哨者舉報永豐金確有弊案 應保護其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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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 (2890-TW) 之前無預警把被外界視為「吹哨者」的前永豐金副總王幗英開除,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5) 日宣布,依金管會調查結果顯示,王幗英跟另一位吹哨者張晉源的舉報內容,確實有揭露永豐金在相關案件中涉有弊案,因此,要求永豐金應保護吹哨者,對續留原工作者應保護其工作權,對自願離職者應給予合理的離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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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幗英原本擔任永豐金證券財務長,在 2017 年 4 月時,具名向金管會檢舉及媒體爆料她因為調查永豐金證券「輝山乳業案」遭調職,之後,永豐金在 10 月半夜發布重訊與新聞稿,將王幗英解除副總經理職位、並對她提起刑事自訴。

顧立雄表示,王幗英身為永豐金證券公司前執行副總經理兼財務長,於今年 4 月間對媒體發送永豐金證券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投資受有嚴重虧損訊息等言論,應具有揭弊功能,永豐金控董事會對王幗英為解任職務的決議,與保護吹哨者的公司治理精神有違,因此,金管會要求永豐金應妥適處理。

此外,另一位吹哨者張晉源,顧立雄表示,張晉源身為永豐金高階經理人,在他接受司法或行政調查,於內、外部調查期間,對他的職務調動,應在司法偵查及行政調查程序終結後,不得因員工有直接或間接的吹哨行為,讓張晉源受到不公平對待。金管會會要求永豐對續留原工作者應保護其工作權,對自願離職者應給予合理之離職金。

顧立雄強調,金控公司及銀行業為特許事業,若從業人員涉及不法,可能影響企業、員工及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故「吹哨者制度」的建立有其必要性。

至於為何不對永豐金開罰?顧立雄表示,因為目前吹哨者制度才正在研擬,納入金控及銀行業的「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所以只先要求改善、妥適處理。而吹哨者制度已規劃於今年 12 月 7 日邀集相關業者開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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