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開除王幗英 金管會認定是吹哨者 要求妥適處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自說明慶富獵雷艦聯貸案金檢以及懲處結果。(圖/記者顏真真攝 )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自說明慶富獵雷艦聯貸案金檢以及懲處結果。(圖/記者顏真真攝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永豐金無預警解任被視為輝山乳業弊案「吹哨者」前永豐金副總經理王幗英,引發金管會關切,並進行調查,即便永豐金強調與「吹哨者」無關,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5日宣布,依金管會調查結果顯示,王幗英跟另一位吹哨者前永豐銀行總經理張晉源的舉報內容,有其真實性,並確實揭露永豐金在相關案件中涉有弊案,符合國外吹哨者定義,要求永豐金應保護吹哨者,對續留原工作者應保護其工作權,對自願離職者應給予合理的離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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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表示,王幗英身為永豐金證券公司前執行副總經理兼財務長,在 106 年4月間對媒體發送永豐金證券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投資受有嚴重虧損訊息等言論,應具有揭弊功能,永豐金董事會對王幗英的解職決議,與保護吹哨者的公司治理精神有違,因此,金管會已請永豐金依保護吹哨者的本旨,要妥適處理。

至於另一位吹哨者前永豐銀行總經理張晉源,顧立雄說,張晉源身為永豐金高階經理人,在他接受司法或行政調查,於內、外部調查期間,對他的職務調動,應在司法偵查及行政調查程序終結後,不得因員工有直接或間接的吹哨行為,讓張晉源受到不公平對待。因此,金管會要求永豐金對續留原工作者應保護其工作權,對自願離職者應給予合理的離職金。

對於媒體詢問金管會為何不對永豐金開罰?顧立雄表示,由於目前吹哨者制度才正研擬要納入金控及銀行業的「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此,只先要求改善、妥適處理。

顧立雄也強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為特許事業,若從業人員涉及不法,可能影響企業、員工及社會大眾之公共利益,因此,吹哨者制度的建立有其必要性,金管會也將積極推動將吹哨者制度納入「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的法制化作業,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建立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及促進健全經營,並已規畫於 12 月7日邀集相關業者開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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