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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輪班制」方面,林美珠說,這次修正輪班制勞工換班的休息時間,仍然以連續11小時為原則,精神並沒有改變,只增加勞雇雙方得協商變更休息時間為不少於8小時的例外規定。
至於在「現行7休1制度」是否可能被資方操弄成「勞工常態連續上班12天」,林美珠表示,第36條例假規定的修正,仍然堅持「週休2日」原則不變,絕不是全面放寬讓所有事業單位都能調整例假,只允許部分特殊情形的例外,於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個別事業單位還需經過工會同意,如果沒有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的法定程序後才能調整。
林美珠說,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研議未來增加「例假審查機制」,將有雙重把關。第一重是「主動檢視、盤整」,並公告可以適用的例外型態。第二重是「未被公告的行業,因特殊情形,透過審議程序評估」。凡是沒有被公告的行業,必須提出需求及具體理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勞動部審議機制評估確有調整例假的必要後,再由勞動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