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被陸判15年 國民黨重申2立場

▲中國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審理肯亞電信詐騙案,台灣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有期徒刑15年。(圖/翻攝自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 2017.12.21)
▲中國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審理肯亞電信詐騙案,台灣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有期徒刑15年。(圖/翻攝自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 2017.12.21)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今(21)日宣判肯亞詐騙案,多名台籍嫌犯被判刑,更有2人被判15年徒刑,國民黨表示,政府應該強力要求罪犯送回我國依法處理,如果無法保證國人權利,實在無法說服國人政府有能力保障人民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16年,44名台人涉入的肯亞電信詐騙案,歷經一年多的審理,今天在中國大陸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分三波判決,其中2名台嫌被判15年有期徒刑最重,並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9萬元)。

國民黨對此重申兩項立場:

第一、我國檢察及司法體系,對於詐欺犯罪都應該要有主動偵查、逮捕、防範的能力,尤其詐欺犯罪已是世人厭惡的犯罪行為,對於丟台灣人臉的這些跨國詐欺犯,應有適度的刑法,嚇阻不敢犯罪、或再犯。

第二、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精神,中華民國政府應該強力要求把罪犯送回台灣依法處理,如果中華民國政府無法保障國人權利,這樣的政府實在無法說服國人有能力保障人民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