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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對此重申兩項立場:
第一、我國檢察及司法體系,對於詐欺犯罪都應該要有主動偵查、逮捕、防範的能力,尤其詐欺犯罪已是世人厭惡的犯罪行為,對於丟台灣人臉的這些跨國詐欺犯,應有適度的刑法,嚇阻不敢犯罪、或再犯。
第二、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精神,中華民國政府應該強力要求把罪犯送回台灣依法處理,如果中華民國政府無法保障國人權利,這樣的政府實在無法說服國人有能力保障人民安全。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