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啟動 台南市抽查171店家

▲台南市環保局抽查171店家,店家配合良好。(圖/記者黃文博翻攝,2018.01.01)
▲台南市環保局抽查171店家,店家配合良好。(圖/記者黃文博翻攝,2018.01.01)

記者黃文博/台南報導

今(1)日起正式擴大施行限制購物用塑膠袋政策,台南市環保局一早即由局長林健三親自率隊展開首波抽查,共分5組分散不同行政區,抽查14類行業計171家次,店家均配合良好,全數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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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由原現行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

元旦起,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計14大類管制對象。

今天抽查各店家均已張貼不提供塑膠袋的告示,並並搭配宣導購買塑膠袋之價格,多數店家的塑膠袋都為1至2元,部分較大型購物袋則為5至8元。

各組稽查人員抽查時發現,有不少民眾自備環保袋與環保杯購買茶飲,多數民眾均採不索取塑膠袋方式購物,有店家表示,年齡層較大者,仍有習慣索取免費塑膠袋,經告知即日起不免費提供塑膠袋,也都表達願意支持。

部分連鎖加盟店提到已向總公司反映設計專屬環保專用袋,目前在設計或製作階段,後續將陸續加入環保行列。 商家應遵守「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修正公告」不得使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規定,違規業者,第一次查獲開立勸導單,第二次及其後違反者、108年1月1日起,均予告發,並處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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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