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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0日下午更召開記者會,回答外界對勞基法休法的疑問,強調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補休,如有違反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假如勞工身體不適,雇主仍強逼他工作,可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罰金。
▲勞基法新舊比較表。(圖/林仕祥製 , 2018.1.10)
▲勞基法修法後,各方說法。(圖/林仕祥製 , 2018.1.10)
▲勞動部Q&A。(圖/林仕祥製 ,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