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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元太曾表示,轉投資韓國Hydis為低世代的3.5代廠,早已沒有市場競爭力,即便有廣視角面板技術專利,提供獲利來源,但在3.5代廠缺乏競爭力的情況下,多年來已出現大幅虧損,所以被迫關廠。
Hydis員工不滿,2015年2月中、2016年11月都曾跨海來台到永豐餘總部前抗議,而今日再度現身。另還有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今天一起到永豐餘總部前,就Hydis關廠、解僱員工進行抗爭。
為此,元太今日表示,針對2015年Hydis關廠解僱事件,Hydis公司及Hydis勞工雙方已自去(2017)年下半年持續協商迄今。韓國高等民事法院目前正在為Hydis公司及Hydis勞工雙方進行調解程序,雙方均相當有誠意協商補償及和解方案。
至於韓國法院針對Hydis工會李相穆會長於公開場合散播不實指控,目前高院刑事庭及地院民事庭已分別做出決定,判決李會長散播不實傳聞,涉及名譽毁損有期徒刑6個月及罰金韓元4百萬(約當新台幣12萬);民事庭判決賠償韓元3千萬(約當新台幣90萬*)。Hydis公司及其經營團隊對於韓國法院的判決結果予以尊重。
元太指出,關於Hydis關廠一事,2015年7月韓國京畿道勞資關係委員會已裁決駁回Hydis工會所提不當解雇訴訟的訴願;同年11月韓國中央勞資委員會也與京畿道勞資委判決一致,確認Hydis公司無不當解僱之情事。2017年8月行政法院再次確認中央勞資委決定,Hydis公司無不當解僱之情事,並駁回工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