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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雨號」於 24 日因故遭馬來西亞政府攔截扣留,馬方於 25 日將該船移交印尼政府後續調查。外交部指示駐處派員赴民丹島,要求行使領事探視並瞭解「富雨號」遭扣原因;該船於 3 月 1 日獲釋,人船均安。
「盈發祥 368」及「協展 6」於 28 日上午 11 時自新加坡出港後不久,即遭印尼海關扣押在印尼巴淡島,外交部指示駐處派員前往協處,印尼海關於當日深夜檢查完畢,未發現不法,即令二船放行。
自「緯龍號」漁船案發生起,外交部即與海巡署、漁業署及駐印尼代表處保持聯繫,同時與我駐印尼代表處持續洽印尼政府各相關單位,除表達嚴正關切,並密切關注本案發展及調查進度,另亦視我國籍船員及家屬需求提供協助,終促獲我國籍漁船獲釋。
據了解,印尼政府近期在鄰近水域連續查獲外國漁船運送大宗毒品案件,因此加強查緝作業,外交部已要求印尼政府不可逕行無謂扣押,應保障我國船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