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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高院今天的判決結果,民間司改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法院及人民有共同維護憲法運作的義務;在反黑箱服貿上,人民已經做出抵抗,司法作為三權之一,對於違背民主憲政秩序的行政與立法權,更應挺身加以制衡,展現憲法意識於判決上。
司改會表示,本案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曾對此做出進步的判決,援引「公民不服從」的法理加以論述,肯認本案當事人所為非屬狹義的觸犯法律,而是針對違法違憲的國家行為,做出不服從的回應。
對於高院二審判決結果,民間司改會表示肯定,而整場反黑箱服貿運動應該視為「公民不服從」的意志展現,不僅只是用刑法加以處罰;對於日前眾多的抗爭案件,希望本案可以成為指標性判決,給予檢警系統一記當頭棒喝,不分行政、立法、司法,共同維護人民憲法上權利,尊重集會遊行、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編輯:張芷瑄/唐聲揚)10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