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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黃馨慧表示,林佳龍市長上任三年多,簽署過的國內外投資備忘錄「不計其數」,只在乎鎂光燈曝光,投資效益掛零。以往,警方破獲詐騙集團時發現,被詐騙者不乏高學歷、高社經地位的知識份子,若媒體爆料屬實,林佳龍團隊真被詐騙,那可是國際級,甚至世界級的笑話了。
議員楊正中說,林佳龍對外宣稱此案是「大船入港」,結果是一場兒戲、一場騙局。
國民黨團指出四大疑點,為何市府可以跟一人公司,沒有公司註冊號、沒有工商入會資料,簽署高達1100億的投資備忘錄,這1100億的金額是怎麼來的?是霍夫曼給的?還是自己估算來的? 這項MOU簽署短短一個月的聯絡,簽署MOU前三天才首次見面,接著就簽署MOU。海洋採礦技術尚未成熟,經媒體查證霍夫曼有申請專利但被撤銷,更沒有「鋰」的萃取技術。
經發局表示,後續審查程序更為重要,台灣對於僑外投資均有相當嚴謹的查證程序,本案涉及的中央部會相當廣,包括: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濟部、交通部等都會依權責進行後續查證評估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