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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事後依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多罪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 人,但台北地院先前一審,以本案符合「公民不服從」等阻卻違法事由判他們無罪,檢方不服,繼續上訴。高等法院昨日二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無罪。
媒體問及占領公署是否會成為未來常態,對此,葉俊榮回應,他尊重法院對於太陽花個案的判決,但警察處理陳抗態度的原則不變,會保障民眾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但若有不法的情形出現,還是會依法排除。
記者追問何謂不法情形,葉俊榮說,警察機關行使職權時,除了要保障人民集會、言論自由,在作法上也要合乎比例原則,但是在這樣的基礎下,每個具體個案情況不太一樣,他們會不斷精進,維持每個案件最大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