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阿媽帶孫來上課 每月可領補助

▲雲林縣政府於17日上午8時於婦女福利服務中心,辦理「祖孫托育加倍補助-第1期托育人員訓練課程」開學日。(圖/記者洪佳伶攝 , 2018.03.17)
▲雲林縣政府於17日上午8時於婦女福利服務中心,辦理「祖孫托育加倍補助-第1期托育人員訓練課程」開學日。(圖/記者洪佳伶攝 , 2018.03.17)

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於17日上午8時,於婦女福利服務中心辦理「祖孫托育加倍補助-第1期托育人員訓練課程」開學日,75位阿公阿媽開心上學。縣長李進勇表示,為讓更多人可以「免費來上課,帶孫領補助」,今年再度開辦12期托育人員訓練課程,讓更多阿公、阿媽可以受惠,歡喜來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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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指出,隨著國人健康條件的提升,年輕人正工作打拚,阿公阿媽帶孫不但可以含飴弄孫、讓父母安心工作、也可省下一筆保母費。103年就任以來即積極營造有利生育、養育、教育之良好環境,祖孫托育除了中央的補助政策外,本縣更是實施加碼加倍補助,條件就是要來上課,學習托育新知,讓日後帶孫更上手。也希望阿公阿媽在上課過程中,開闊人際,彼此交流心得,甚至組成同學會讓生活更豐富與健康。

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表示,這兩年開辦祖孫托育人員訓練課程,民眾皆非常踴躍參加,106年度課程業已完滿結業,領取結業證書計862位,結訓率約有96%,可見本縣阿公、阿媽愛讀書、愛孫子的心不可言喻,自105年開辦以來,105年及106年領取祖孫托育加倍補助共計有2,271位阿公、阿媽,補助金額共計新台幣3,588萬4,000元整,期待可以讓阿公、阿媽開心帶孫,年輕人無後顧之憂,努力打拚,創造幸福的未來。

上完課程之祖父母只要符合祖孫托育補助對象及資格:幼兒父母雙方皆就業,綜合所得稅未超過20%,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送請有托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或符合資格之祖父母照顧,祖父母及幼兒設籍並實際托育在雲林縣者,每月可領4,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補助,詳情請洽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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