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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彰文說,桃園市政府為補營建署之不足,針對單身20歲以上未滿40歲之青年,規畫青年租金補貼方案,規定家庭需年收入低於120萬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7922元,動產及不動產分別在296萬、540萬以下,才可申請每月2000元租金補貼。補貼2000元實在不太具吸引青年移入桃園定居,希望能增加補貼,比照營建署每月補貼金額4000元。謝彰文說,單身無罪!但是市府也好事做一半,希望一次到位,不要以財源不足做藉口搪塞。
謝彰文希望在申請資格上能放寬條件,並將金額提高、資訊公開透明化,里辦公室也要通知,因租金分兩個部份,一個是二十歲以上有家庭每月補助四千。謝彰文認為需求者越來越多,希望提高到五千。她也強調,青年租金補貼是針對單身20-40一年可以得到兩萬四。目的是希望年輕人來桃園定居,認為沒有吸引力。當然桃園要補足營建署德不足是很好 但不能認同營建署對單身的歧視。
盧維屏回應,因為現在很多人三十多歲才結婚,晚婚人口多。但早年法規訂定後未能與時俱進更新,後續會向中央反應。
▲盧維屏回應,因為現在很多人三十多歲才結婚,晚婚人口多。但早年法規訂定後未能與時俱進更新,後續會向中央反應。(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