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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同時也於函文中提醒國民黨務必核實支出並留據存查,並期待相關各單位可盡速處理相關作業,盡速將資遣費發予勞工,以確保勞工權益。
對此,國民黨提出四點聲明,首先,資遣費在法令規定上本就是法定義務支出,且經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核定、並由台北市勞動局黨核准,因此國民黨要求發放,這是回歸法令規範,黨產會今日以「審查許可」方式,分明凌駕法律;再者從日前國民黨欲要求發放,到今天才由黨產會「核准」,除了於法無據,過去日子延宕,導致退休黨工權益受損,要由黨產會負起全責。
第三,國民黨呼籲政府機關仍應該遵守中華民國法令規範,而黨產會口頭承諾本黨企業工會代表人將以張榮發基金會不動產買賣價金尾款做為支付大解剩餘款項,本黨樂觀其成,更期盼黨產會信守承諾,以維護勞工權益。
最後,照此黨產會標準,則日前所有申請相關法定義務支出,包括去年底行文黨產會解雇勞工所需支用九億多元相關費用,也請應給予許可,除符合法令一體適用,也是正當法治國家該有精神。
奉勸民進黨政府不要凡事皆以政治操弄,法定義務就是法定義務,今日發新聞稿大做文章把正常當特例,實在有違民主國家精神,期許黨產會往後能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