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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吳茂昆先前指出,「目前技術沒有專利」,所以沒有侵犯東華大學專利,現在又說申請通過後,會轉給東華,是否前後矛盾?他說,「我當初可能是有點那個……」,但專利裡面有好幾個部分,一個是萃取技術,一個是功能性,現在公司用的是東華大學當初申請專利以外的技術,而功能性這部分,完全沒有用到。
吳茂昆強調,他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最了不起的一件事,就是培養這些學生發展綬草這些產品,讓他們獨立自主創公司,台灣教育如果能全面開發這些東西,就算成功了,目前這些學生也沒有獲利,到現在沒有賺錢,僅能勉強維持運作,他很願意幫他們行銷,假如有人有長青春痘,可以用這個產品治療。他說,自己算是公同專利發明人之一,學生成立公司,他並沒有參與,但太太有提供資金,完全是鼓勵年輕人去創業。
至於被師沛恩列為Member,吳茂昆說,通常美國加州專利申請成立以後,會要求列舉負責人,即CEO的名字、地址,但開始時,他們很不小心,沒有提出誰是負責人,而根據加州法律,沒有填負責人就是所有人的列上,他才成為Member一員。但大家後來覺得這樣不好,人在美國的歐陽決定自己當負責人,「現在你去看公司,CEO就是歐陽,其他人不在裡面」。
而這樣算不算股東?吳茂昆說,沒有股阿,沒有股權,裡面沒有任何資金,是零,而且專利還沒有成立,也沒有任何獲利,只有專利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