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駁拔管之聲明 未獲遴委一致同意

▲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教育部遴委責任,並不是去監督遴委會的開會程序或是去審查被推薦人的資料是否完整,這些基本作業,都應該是台大校方作為遴委會幕僚單位該盡的責任。(圖/NOWnews資料照)
▲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教育部遴委責任,並不是去監督遴委會的開會程序或是去審查被推薦人的資料是否完整,這些基本作業,都應該是台大校方作為遴委會幕僚單位該盡的責任。(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晚駁回管中閔任台大校長遴選案,台大遴選會隨後發出「聲明」痛斥「政治力介入、戕害大學自治」。據了解,遴選會聲明並沒有取得所有遴選委員的同意。擔任遴委之一的教部政次姚立德今( 28 )日也發出聲明,對該聲明表達無法同意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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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德表示,教育部遴委責任,並不是去監督遴委會的開會程序或是去審查被推薦人的資料是否完整,這些基本作業,都應該是台大校方作為遴委會幕僚單位該盡的責任。

姚立德聲明全文如下:

今天早上起床後,看見遴選委員會在媒體發的聲明,也看見遴委會事後以 email 在深夜告知大家已發的聲明,今天早上只能在事後表達我個人意見。就如同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五條:本會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在此次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過程中,我及其他二位教育部推薦的委員並不是去監督遴委會的開會程序或是去審查被推薦人的資料是否完整,這些基本作業,都應該是台大校方作為遴委會幕僚單位該盡的責任。我與其他二位委員,和大家一樣是去獨立行使遴選校長的選舉權。否則,將來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中的教育部代表,還有誰敢參加?教育部豈非要聘請熟悉校長遴選細部作業的法學專家及行政法專家才可勝任?

台大校長在 1/5 選出但還未經教育部核定前,有關當選人的各項資格疑義就陸續出現,而在台大遴委會 1/31 日的會議上,我個人的立場也已經表達的很清楚,台大校長的遴選,應該要考量在各階段的完整與完備。

很遺憾台大遴委會在昨天晚上所發聲明的內容。我認為,如此重大的聲明,在發出之前,至少應事前告知所有的遴選委員並取得一致意見後再發出。部分委員可能覺得時間緊迫,而有權宜措施,遴選委員個人意見的表達,絕對尊重其個人,但是以整體遴委會立場的聲明,我認為確有慎重之必要。此聲明的內容我個人表示保留,謹表達無法同意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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