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賴不同調?謝長廷:保障大學自治是絕對必要

▲外傳內閣人事將異動,駐日代表謝長廷稱讚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優秀,圖為謝長廷。(圖/NOWnews資料照)
▲外傳內閣人事將異動,駐日代表謝長廷稱讚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優秀,圖為謝長廷。(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陳弘志/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針對「卡管」案表示,不允許有人躲在大學自主的護身符後面。我駐日代表謝長廷今(3)日主張,保障大學自治是絕對必要。兩者看法似乎不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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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表示,1933 年日本發生有名的「京大事件」,當時京都帝大的刑法教授瀧川幸辰因著作思想開放,遭政府指為左傾,被迫停職。當時法學院 31 名教師為表抗議,也跟進提出辭職,最後 17 名教授因此退職。他在京大留學時,對這些前輩的風範感到敬佩和驕傲。

1982 年謝長廷擔任台北市議員時,當時還是戒嚴時期,東吳大學政治系的黃爾旋教授曾帶學生到議會旁聽,他聼學生説黃上課作風自由,解説精闢。但 1983 年東吳大學卻無預警解聘了黃爾旋。他當時想,日本京大事件會不會在台灣上演?可惜沒人敢跟進,倒是不少人搶黃空下來的缺,讓謝深感以制度保障學術自由的迫切。

後來謝長廷選上立委,因此支持學運和大學改革促進會的主張,並領銜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在條文中明示大學自治的原則。

謝長廷說,最近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的爭議,「大學自治」的精神頻繁被提起。其實,大學自治在憲法上沒有直接明文,但保障大學自治是絕對必要,其目的在確保學術研究、發表及教學的自由。沒有大學自治,憲法上關於思想自由的權利可能成為具文。

謝長廷表示,大學的性質也具有公共性,所以政府才會用人民稅金補助、或減免其稅負,當然政府依法也可以監督其運作,但如何避免藉故侵害憲法上的學術自由?如何避免濫用自治,而傷害大學公共性?實務上必須依頼彼此的自制和自律。

謝長廷指出,大家好不容易爭取到大學自治的理念共識,也有落實理念的法律,再來就是在實踐過程中,相關人士需要對大學的公共性和自主性具有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自律、自制地運行,才能慢慢形成優美的傳統,這並不是以政治立場為出發點的爭辯可以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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