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保國壽得標 年繳保費降為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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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著國內 300 萬學子的 107 學年 (2018 年) 學生團體保險今 (15) 日開標,包括國泰人壽、台灣人壽、中國人壽等參與投標,與歷年投標乏人問津不同,最後由國壽以每人每年保費新台幣 525 元再度得標,年繳保費略低於去年的 567 元,500 元以下的小額自付額原則上維持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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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範圍包含全國 300 多萬名高中職、國中、國小與幼兒園,因為該項保險隨著時代變遷,每人年保費數百元難以完全支應所有的經營開銷,再加上理賠爭議不易調處等狀況,去年曾發生連續 6 次流標到第 7 次才由國泰人壽得標。

107 學年度 (2018 年) 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團體保險今天首度公開招標,與歷年投標乏人問津不同,今年吸引國泰人壽、台灣人壽以及中國人壽共 3 家壽險公司投標,達首度投標 3 家以上廠商規定,最後,國壽以每人每年保費新台幣 525 元再度得標,由是近年來學保投標最順利的一次。

國泰人壽指出,近兩年學保條款的修訂,納入更多公平合理原則,學保整體環境逐步朝正向發展。另承蒙教育部國教署、金管會、壽險公會及學界,積極規畫「學保條例草案」,採取「政府負擔盈虧」的精神,並爭取盡早排入立法院議程,預計最快 108 學年度實施。而在此立法過渡期間,國壽全力支持學保業務,再次參與 107 學年度學保招標案並順利得標,持續提供學保各項服務。

根據教育部 107 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主要保障內容涵蓋疾病或意外身故保障、失能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限免繳保費學生)、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等多重保障。

至於 107 學年度保單條款與 106 學年度主要差異有兩部分,一、65 足歲以上的被保險人, 保障範圍限意外事故且保費需全額自負;二、「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傷害門診保險金」的醫療費用,達 500 元以上者全額給付,未達 500 元則不給付。但經教育部考量弱勢家庭的經濟負荷,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未達 500 元部分,仍由教育部訂定計畫編列預算補助,並由國壽代為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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