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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明定,職災保險的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60%,在直轄市,中央及直轄市各補助20%;在地方,中央補助30%,地方政府補助10%。
條文明定,職災保險試辦的方式、被保險人資格、範圍、保險費費率、繳費方式與其效力、投保金額、保險事故種類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農委會定之。
根據農委會的說明指出,約近116.7萬農保人每月多繳新台幣14.4元,增加就醫有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增5成、喪葬津貼倍增,試辦3到5年期間先採自願性參加,若農保人全都投入,每年支出預計不超過1.5億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日前表示,若順利修正通過,預計於11月開辦。
若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職災保險給付,條文也明定罰則,按其領取的保險給付或診療費用處以二倍罰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編輯:張均懋)10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