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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何發生此傷害事件,加害者之情緒狀態為何,警方仍在調查處理中,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表示,對此突發之隨機傷害事件,深表遺憾,尤其此醫療相關暴力事件,該院予以強烈譴責,目前除積極安慰家屬外,也同時啟動員工關懷及護理從業人員相關心理建設。
嘉義市衛生局於事件發生後,即刻進行施暴案件查證,並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列管,進行後續相關案件人員之約談,以協助釐清醫療暴力發生情形,該局除強力譴責外,並呼籲請民眾務必給予第一線醫護人員安全的工作環境,一同維護醫療零暴力,讓醫護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不會因暴力而有所恐懼或遭受影響,同時也指出,醫療暴力零容忍,暴力滋事不寬貸,依醫療法第106條第4項規定,毀損醫療機構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