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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據香港經濟日報統計,至週三 (27 日) 止,14 家券商對小米 IPO 累計融資認購達 97.64 億港幣,相當於超額認購 3.06 倍,但其實市場預期小米超額認購應該落在 5 至 10 倍,故 3.06 倍的超額認購水準,其實是低於市場預期。
即使知名投資人索羅斯 (George Soros)、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香港首富李嘉誠等人皆表示已認購小米,但似乎仍無法加深市場的認購熱情。
據小米招股書顯示,小米定位自身為「互聯網公司」,但市場人士質疑,小米主要業務的消費電子和生活電器製造 (主要委託富士康集團代工),硬體收入佔總收入超過 7 成,並不太合於「互聯網公司」的定位。
市場估計,小米若以每股港幣 17 元的下限定價,2018 年本益比至少高達 39.6 倍,2019 年為 22.7 倍,大幅高於蘋果公司的本益比 16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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