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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 (FTC) 表示,日本蘋果公司迫使 NTT(9432-JP)、KDDI(9433-JP) 和軟銀 (9984-JP) 提供補貼,並以折扣價出售 iPhone,使得 iPhone 相對其他手機業者更具競爭優勢。
「要求手機業者提供補貼用於 iPhone,可能會讓手機業者無法提供更低的月費並且限制了商業競爭。」反托拉斯法禁止「不公平限制貿易」的行為,蘋果公司與該國三家主要電信公司簽訂的合約可能因此而阻礙公司業者自己的定價策略。
這份合約抑制了手機的銷售成本,促使消費者想要購買 iPhone。同時也促成了 iPhone 在日本高達五成的市占率。
蘋果日本對此沒有發表評論。
FTC 於 2016 年就開始調查蘋果的銷售行為,在報告中指出,為期四年的付款合約促使用戶在兩年後轉用新的手機型號「有效地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此外,這些條款違反了禁止私有壟斷和禁止商業攔截的條款。但是由於當時蘋果同意修改與手機業者的合約,因此沒有對蘋果做出懲處。
根據新合約,蘋果同意允許手機業者無需支付補貼,為購買 iPhone 的客戶提供各種相對低價的資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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