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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許超凡是前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涉嫌貪污挪用中國銀行資金4.85億美元,2001年外逃美國,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經中美執法部門合作,美方於2003年羈押許超凡,並在2009年以洗錢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5年。
通報稱,許超凡遣返回國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名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中共中央追逃辦官員說,將進一步加大與有關國家的合作,「將追逃追贓天網織牢織密,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外逃腐敗分子」。(編輯:周慧盈/楊昇儒)10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