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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靜提醒業者,有穿著學生制服或青少年來店購買菸品、酒及檳榔,務必確認購買者年齡,落實販菸三部曲:問年齡、出示證明、未滿 18 拒賣菸,勿存僥倖心態,以免挨罰,害人又害己,陳怡靜指出,現在正值暑假期間,衛生局將會採取「不定點、不定期、無預警」方式,加強四大超商、檳榔攤、雜貨店及傳統商店等菸品販賣場所稽查,呼籲販賣菸品業者一起支持「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另外也呼籲父母、長輩勿提供,亦勿隨意放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吸用,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
衛生局長張耀懋也特別提醒市民,依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任何人」包括販賣菸品場所、家人、親友、同儕;「供應」不僅指販賣,許多吸菸者習慣遞菸給同好、青少年同儕之間互相遞菸及家人提供,都屬違法行為,違者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