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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童原先不敢聲張,直到邱男因酒駕撤銷假釋,入監執行毆打女兒致死被判的殘刑,女童才對來做家庭訪問的老師說出遭邱男性侵一事,檢方去年 9 月依對未滿14歲少女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邱男。
檢方偵訊時,邱男原本坦承和女童發生性關係,一審時卻翻供否認,但女童對事發經過敘述始終一致,合議庭最後依 2 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各判邱男 8 年徒刑,合併執行 14 年。
全案經上訴,邱男二審時全部認罪,高院痛批邱男和女童母親熟識,卻為逞一己私慾,使被害女童身心受創,更影響其人格發展,但考量他坦承犯罪,今日改判兩罪各 7 年 8 月徒刑,合併應執行 10 年有期徒刑。
2005 年 1 月,邱男酒後痛毆年僅 5 歲的女兒,邱小妹被送往台北市仁愛醫院急救,但院方以沒有病床為由,將邱小妹轉送到台中縣梧棲童綜合醫院急救, 2 周後邱小妹被判定腦死,引發輿論譁然,事後邱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 12 年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