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毆邱小妹致死 狠父又涉性侵同居人女兒遭判10年

▲邱姓男子 13 年前酒後痛毆親生女兒「邱小妹」致死,假釋出獄後又涉嫌性侵同居人未滿 14 歲的女兒,二審遭判 10 年徒刑。(示意圖/ NOWnews 資料照)
▲邱姓男子 13 年前酒後痛毆親生女兒「邱小妹」致死,假釋出獄後又涉嫌性侵同居人未滿 14 歲的女兒,二審遭判 10 年徒刑。(示意圖/ NOWnews 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邱姓男子 13 年前酒後狠心毆打 5 歲女兒致死,當時還引發震驚社會的「邱小妹醫療人球案」,事後邱男被判 12 年有期徒刑定讞。然而邱男假釋出獄後,又被控 2 度性侵同居人的女兒,一審遭判 14 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 26 )日改判 10 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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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 50 歲的邱姓男子被控在 2014 年 6 月間,趁同居人不在家時,見她未滿 14 歲的長女獨自在床上玩手機,不顧女童反抗,強行脫去女童衣褲性侵得逞;隔年 4 月間,邱男又起色心,涉以手指性侵女童一次。

被害女童原先不敢聲張,直到邱男因酒駕撤銷假釋,入監執行毆打女兒致死被判的殘刑,女童才對來做家庭訪問的老師說出遭邱男性侵一事,檢方去年 9 月依對未滿14歲少女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邱男。

檢方偵訊時,邱男原本坦承和女童發生性關係,一審時卻翻供否認,但女童對事發經過敘述始終一致,合議庭最後依 2 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各判邱男 8 年徒刑,合併執行 14 年。

全案經上訴,邱男二審時全部認罪,高院痛批邱男和女童母親熟識,卻為逞一己私慾,使被害女童身心受創,更影響其人格發展,但考量他坦承犯罪,今日改判兩罪各 7 年 8 月徒刑,合併應執行 10 年有期徒刑。

2005 年 1 月,邱男酒後痛毆年僅 5 歲的女兒,邱小妹被送往台北市仁愛醫院急救,但院方以沒有病床為由,將邱小妹轉送到台中縣梧棲童綜合醫院急救, 2 周後邱小妹被判定腦死,引發輿論譁然,事後邱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 12 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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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