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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姓主嫌於105年在大陸福州市創設「寶特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誑稱發明的「寶特幣」和比特幣一樣可以在全世界交易網站流通,又稱「寶特幣專案」是大陸福建省政府扶持的項目,保證寶特幣價格只漲不跌,謊稱「保證投資1個月就可回本,1年內翻好幾倍賺」,甚至向被害人吹噓「寶特幣」可在臺灣或大陸網路購物使用,取代現金交易,使被害人誤信紛紛投資,交付金錢後即惡性倒閉,造成被害人血本無歸。
溫嫌及陸方共犯於107年3月間遭大陸公安逮捕,台灣刑事局中打中心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發現其他臺灣共犯仍潛藏在國內,歷經9個多月蒐證,查知國內溫姓主嫌之兩名胞弟負責該集團之財務行銷及洗錢,彭姓女嫌(主嫌之母)負責站台招商;王姓犯嫌自稱為臺灣地區負責人,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昨(20)日逮捕4嫌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