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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怡伶表示,根據最高法院判決內容指出,政大外檢辦法要求學生自費考校外檢定,經檢核未達標準才可修習校內課程。此規定違法無效,此見解與教育部要求大學提供學生教學,才能制訂妥切檢定標準的原則相同,都是在要求大學教學正常化,回歸教育本質,不以考試代替教育。
賴怡伶指出,她因為有通過政大檢定標準,無法依此見解獲得有利判決,導致此案未勝訴,但根據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已認定英(外)檢門檻考核不通過才提供補救教學是違法的,因此學校將教育視為補救考試的最後手段,根本是本末倒置。
在校內師生努力爭取下,政大今年1月校務會議已正式決議廢除英語畢業門檻,賴怡伶表示,現在還有100多所大學仍實施英檢門檻,且多數維持被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違法的「先檢定再教學」政策,她呼籲所有大學主動廢除錯誤且違法的英檢門檻,大學生也應捍衛自己的受教權與財產權。
政大學生會權益部部長許人友也代表學生會發表聲明。許人友表示,如果沒有賴怡伶彰顯學生權益問題且挺身而出,就沒有現在廢除英檢門檻的政大,大學是社會的良心,課程不應造假,學分不應空虛,呼籲其他大學以實質授課取代校外檢定,讓英語課程正常化。(編輯:陳怡璇)10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