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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制度對公司治理的第二項意義,在於解決公司選拔接班人和培養人才的難題。談及合夥人制度和 AB 股制度的差異時,蔡崇信分析,AB 股制度保障的是創始人個人,解決不了創始人離開後公司的後續發展,而合夥人制度可以使公司管理權進行持續的接替。
在蔡崇信看來,合夥人制度對公司治理的第三個作用,是以集體決策避免少數關鍵人員變動給公司帶來管理風險。他強調,在所有的重大決策前,阿里巴巴的合夥人都遵守一人一票的平等決策機制。
公開資料顯示,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始於 2009 年,2010 年正式開始試營運,但直到 2013 年才隨著上市臨近對外公佈。現今阿里巴巴合夥人共 36 人,其中女性達到 12 人,佔總數三分之一;80 後合夥人佔 2 人,並且 36 位合夥人中,有 32 位的司齡超過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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