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區」變「廣場」 鎮長、鎮代會槓代理縣長

▲羅東鎮代會抗議宜蘭縣政府將羅東鎮公所前的立體停車場從「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10.16)
▲羅東鎮代會抗議宜蘭縣政府將羅東鎮公所前的立體停車場從「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10.16)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辦理「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打算將羅東鎮公所前的立體停車場從「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引發羅東鎮公所及代表會不滿,今(16)日上午連袂召開記者會痛批代理縣長陳金德任期只剩40幾天,不該做此決定,未來羅東鎮的發展應該交給下一任鎮長及代表會通盤檢討,不能以個人想法就要變更。對於公所及代表會的反彈,陳金德表示,變更羅東鎮公所前的都市計畫是為了讓羅東未來有更好的發展,是一個契機。陳金德反批改變原本立體停車場的公共造產用途,只是讓鎮長及鎮代會主席少了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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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辦理「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打算將包括羅東鎮興東段1119地號等4筆現為機關用地的土地、興東段1123地號等4筆現為商業區的土地以及羅東鎮公所、中山公園及鎮立停車場前部份道路用地,由現行分區「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引發羅東鎮公所及代表會不滿,今天上午鎮長林姿妙及鎮代會主席何建東與多位代表召開記者會痛批代理縣長陳金德。

羅東鎮長林姿妙表示,將「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讓鎮公所的財產損失很大,況且羅東鎮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該土地應維持原編定,不宜變更,以維護公有土地產值。林姿妙說,希望縣府先與羅東鎮溝通協調再來做決定。

羅東鎮代會主席何建東表示,變更都市計畫這種重大決定,絕對不是一個任期只剩40幾天的代理縣長所能決定的,應該交由羅東鎮民及代表會共同決定。何建東質問陳金德到底要圖利什麼?他說,羅東鎮的未來應該交給下一任的鎮長及代表會通盤檢討,不能以個人想法就要變更。鎮民代表張榮華表示,在這選舉敏感時刻,縣府罔顧程序正義,跳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逕自以專案的方式將「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不得不讓人懷疑當中有「政治算計」。而且如此變更將讓羅東鎮產無端蒸發超過10億以上。鎮代許俊仁、莊漢源等人也都表達反對立場。

對於羅東鎮公所及代表會的反彈,陳金德表示,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包括羅東鎮公所目前做為立體停車場的部分以及中山公園、民權路、民生路等約1萬坪的土地將劃為鎮民廣場及滯洪池,這個初步決定是考量羅東鎮的未來發展。

陳金德說,並不是將立體停車場劃為廣場,羅東鎮公所的收入就沒有了,反而形成優質的廣場後,可以為鎮民創造更多商機,其實獲益的是全體羅東鎮民。至於損失的是鎮長及鎮代會主席,因為他們會因為這樣少了公共造產的小金庫,因為立體停車場的收益一年好幾千萬,而羅東鎮公所往往將這筆錢做為鎮長的公關費用,而公所預算必須代表會通過,當然也不能不給代表會主席用。陳金德,損失的下一任鎮長及代表會主席,也不是現任的。所以到底要維護羅東鎮民的利益還是維護鎮長及代表會主席的利益,其實已經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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