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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由南區國稅局提供稅務諮詢平台,為有意投資南科的公司,針對稅務問題提供諮詢,以減少企業未來經營時的稅務風險。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成功輔導2件案例,一案已經在去年匯回24億元,另一案共要匯回16億元,目前已匯回3000萬元。
官員透露,目前成功的兩件案例都是上市櫃公司,還有一件正在接洽中。
依照中國大陸稅法,為了鼓勵企業投資,在2008年以前,若企業要從中國匯出盈餘時,不需繳交所得稅。不過在2009年後,若要從中國匯出盈餘,會先扣除10%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只要廠商匯回的盈餘是在2009年後自中國匯出的,就可以扣抵營所稅。
官員解釋,以去年匯回盈餘24億元的公司為例,適用營所稅為17%、可扣抵10%,以此推算,今年大約為國庫帶來3億多元稅收。
不過若是無法辨別公司資金是何時匯出,南區國稅局表示,將按照資金過去流入英屬維京群島的子公司比重,依照各國盈餘、按比例計算應繳稅率。
南區國稅局表示,期望透過跨機關的合作平台,扮演資源整合角色,提升企業參與機制,讓廠商資金回台,一路順「稅」。(編輯:楊凱翔)10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