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行政院修法對抗「假訊息」 自製台語短片遊說鄉親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11日自製台語短片,遊說民眾支持修法對抗假訊息。( 圖 / 行政院提供 )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11日自製台語短片,遊說民眾支持修法對抗假訊息。( 圖 / 行政院提供 )

記者陳弘志 / 台北報導

執政黨在九合一選舉大敗後,行政院將於本周四的院會上,討論由各部會依權責提案的「防堵假訊息」修法草案版本。負責這項專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11)日自製台語短片,遊說民眾支持修法,希望不要誤解為管控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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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說明,針對假訊息,政府不會立專法,也沒有專責主管機關,所修正的都是現成的法律。目前國內有13部法案處理「假訊息(散布謠言)」,其中6個法案有具體的罰則,但這「13+6」因為立法年代久遠,加上當時沒有考慮網路因素,因此已不切時宜,必須修法。

至於讓政府出手懲戒的要件與定義,羅秉成說,就是「惡、假、害」三個字,只要是「出於惡意、造成危害,且是假訊息」,符合這三個要件,依法就會懲處,澄清政府不會什麼言論都管,請大家放心。

羅秉成表示,目前有些法律已經有懲治「假訊息」條文,但處分太輕必須調整。例如內政部正在檢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得處三日拘留,處三萬元以下罰鍰,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關三天」。但法院審判後,很多只罰一千元到三千元,處分非常輕,並不合理,因此應該調整。內政部目前考慮,如果造成公眾恐慌,必要時可罰三萬元到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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