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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舉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播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者,科以3日以下拘留、3萬元以下罰鍰;不過,這個條文規定不僅拘留部分不必要,罰鍰也需要調整。另外,這次修法範圍也包括核安、災防或食安法規等。
羅秉成強調,民眾有言論自由,但政府不能讓「放假話」、「傳假話」而造成社會、個人危害。同時,政府不會因為打擊假訊息而影響言論自由,「這樣得不償失」;他重申,言論上的違法行為類型,務必要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也須由獨立審判的法院來判決。
至於外界關切行政院是否修法加重平台業者的查核責任,他表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已送到立法院,現在正進行協商。草案明定平台業者沒有監督與檢查的義務,但規定業者有與政府協力合作的責任,對於不當言論、違法言論,平台業者要有自律機制來處理。
羅秉成說,政府打擊假訊息「不是要跟大家為敵」,政府與媒體、平台都是夥伴關係;政府沒有要加重平台業者的查核責任,而是鼓勵平台要有自律機制處理假訊息問題。
他表示,13日的行政院院會不會觸及數通法草案的修正,不過,行政院會整理外界的意見,日後跟立法院進行溝通討論。
羅秉成說,假訊息問題需要很多面向來處理,法律只是其中一部分,13日行政院院會後,他會跟外界說明行政院完整的政策。(編輯:李信寬)10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