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主秘簡宏明表示,截至10月底止,向金管會或投資人保護中心等單位投訴的申訴案近200件,其中近60件已經達成和解,其餘期貨商與投資人之間的糾紛還需要釐清投資人主張的內容,待期貨交易所查完之後再對期貨商做出裁罰。
簡宏明指出,為了避免未來再度出現類似事件,期交所與期貨公會推出4大措施,5月起自然人與一般法人停止承作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SPAN),8月起期貨商也檢討代沖銷作業,包括第1筆不能用市價單沖銷、若無法沖銷要向造市商報價及全程不能用漲停板沖銷等。
此外,期貨商需再強化開戶徵信作業自律規範,期交所也將加速推動台指選擇權強化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預計明年6月底前推出。(編輯:張均懋)1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