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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表示,華映積欠中國大陸子公司貨款近150億元,以及向台灣銀行業的貸款合計約120億元,合計約近270億元,加計其他借款差不多就是300多億元;既然群創光電能夠在3年內還掉5300億元,華映其實可以努力學習。
法人指出,2008年金融海嘯之際,南韓面板廠利用韓元貶值,殺價競爭,並投入資金大幅提高技術實力,幾年內實力大增,但台灣面板產業在景氣反轉下,承受更大的營運壓力,也促成奇美電子與鴻海集團的群創光電合併。
群創光電在2010年3月18日與奇美電子以及仁寶旗下的統寶光電合併,群創光電為存續公司,但公司名稱仍然叫奇美電子,因產業景氣不佳,加上美國司法部門以違反「反托拉斯法」,對奇美電子重罰2.2億美元,造成奇美電子的債務壓力。
當時還叫奇美電子的群創光電在2012年3月與銀行團啟動債務協商機制,當時的債務金額高達5300億元,原本規劃5年還清,但只花了約3年時間就還清債務。
另外,2012年債務協商當年度,奇美實業退出奇美電子董事會,由鴻海集團的群創光電完全接手經營權,2013年公司再更名為群創光電。(編輯:郭萍英)10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