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泰免費落地簽延長至4月底 需機票與隨身財力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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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23日專電)泰國政府延長實施落地簽證免費措施到4月底,台灣人赴泰最長不可超過15天。駐泰代表處表示,國人若遇到急難狀況,可透過單一急難救助專線及Line帳號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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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刺激觀光市場,泰國政府日前通過並公告延長台灣在內等21個國家和區域的旅客赴泰落地簽證免費,實施期間從1月14日到4月30日。

根據泰國移民總局公告的訊息,申請赴泰落地簽證的人最長不可停留超過15天,必須要有30天以上效期的護照(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為6個月以上效期)、15天內已確認的返程機票、6個月內4x6公分照片一張、在泰國可查核的住址。

此外,移民局會隨機抽查旅客財力,個人需隨身攜有1萬泰銖(約9700元新台幣)、一個家庭需攜有泰幣2萬泰銖。

由於農曆春節將近,駐泰代表處表示,國人赴泰旅遊遭遇護照遺失、搶劫、車禍等危及生命安全情況,建議除於第一時間向泰國警方報案外,均可透過單一急難救助專線(在泰撥打081-666-4006)及Line帳號taiwan119服務專線,獲得進一步協助。(編輯:屈享平)1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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