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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高比例的民眾無需繳交聯邦所得稅,是收入法的一項特色,並非漏洞,」稅政中心指出。「透過設計,諸如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零稅級金額,及稅率優惠等,讓聯邦所得稅排除了大部份的家庭。」
布魯金斯學會學者 Gary Burtless 說,無需繳交聯邦所得稅,主要原因是他們賺的不夠多。但許多有工作的人,雖然無需繳交聯邦所得稅,仍需向美國政府繳費,包括社會安全費與醫療保險費。
收入佔前 0.1% 的美國家庭,繳稅的稅率約為 39.2%,收入最低的 20% 家庭,稅率則為負,即他們的退稅金額會比繳稅金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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