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黎兒觀點》同志仍須努力 日同志伴侶提訴反同違憲

▲ (圖/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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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3對同志伴侶,在14日的情人節當天在日本的東京、名古屋、大阪、札幌等8府縣同時一起提出反同違憲的訴訟,控訴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是侵犯了憲法所保障的婚姻自由,是違反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而要求損害賠償,以取回作為性少數群體的尊嚴。

反同婚違憲訴訟 求每人百萬日圓賠償

這次的提訴是日本關於反對同婚違憲性的第一次的訴訟,主要是13對從20幾歲到50幾歲的同志一起控訴,主張因為婚姻自由遭侵害,而受精神上的痛苦,從正面來要求同性婚的合法性,這是日本國內史無前例的,因此日本各大報都以頭版乃至社會版頭條半版等來報導此項訴訟。 

東京新聞在頭版及社會版大幅報導同婚訴求的訴訟。



東京新聞在頭版及社會版大幅報導同婚訴求的訴訟。






東京新聞在頭版及社會版大幅報導同婚訴求的訴訟。



東京新聞在頭版及社會版大幅報導同婚訴求的訴訟。






朝日網路新聞也以重要新聞來報導史上第一次的要求同婚的司法訴訟。



朝日網路新聞也以重要新聞來報導史上第一次的要求同婚的司法訴訟。






每日新聞也報導各界反應,指出反同違憲訴訟是為了讓日本變成一個「誰都能容易活下去的社會」。



每日新聞也報導各界反應,指出反同違憲訴訟是為了讓日本變成一個「誰都能容易活下去的社會」。






日本憲法24條是規定「婚姻僅基於兩性同意而告成立」,也因此日本政府的立場是「並未假定同性婚姻」,不過原告方面則指出,該條文是在制約個人自由的明治憲法之下否定婚姻前提而成立的,也就是戰後不久,只是為了否定婚姻需要戶長同意的舊民法而訂的,現在日本在學說上也因為有此淵源,因此從沒有說「憲法禁止同性婚姻,政府也只說到「憲法沒假定同性婚姻」程度而已。

因為同婚未能合法化而產生不利的狀況,如無法成為法定繼承人,也無法共有親權等,因此提訴認為是違反了規定「法之下的平等」的憲法14條。

這13對26位同志是基於國家賠償法而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每人100萬日圓,他們的訴求是日本國內外對於性少數族群的理解不斷深化,但是因為國會的「立法不作為」而長年怠於同婚的合法化;日本法務省則表示還沒看到訴狀而不予置評。

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日本排名G7之末

日本有關性少數的LGBT(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性別),亦即彩虹族爭取同婚合法化,上法院是第1次,雖然2001年荷蘭成為世界第一個讓同婚合法化的國家,現在世界有25國也相繼承認同婚,先進7國(G7)裡也只有日本在法律上不承認同性的伴侶關係,算是比較落後的。

但是日本至今只有450位同志在2015年透過日本律師連合會來提出「同性無法結婚是違憲」的要求人權救濟的申訴而已,因為那時判斷日本社會理解還不到能提出訴訟的程度。

這26位同志在提訴後有18位在各地舉行記者會,傾訴身為同志至今求學過程乃至在職場等遭受霸凌等之苦,甚至至今沒有出櫃者也有,但是他們所以站出來是為了爭取能跟自己親愛的伴侶「成為家人的權利」。

社會、法律歧視 同志現身訴苦爭尊嚴

例如埼玉縣出身的40歲的相場謙治除了回憶傾訴自己至今所遭的宛如心被挖出來般的歧視之苦外,他表示希望透過此次訴訟,讓日本人都能多理解幸少數的痛苦,而且他們不是要求特別的權利,只是希望跟所有人一樣站在一個平等的出發點而已」他的伴侶是45歲的古積健也表示「至今無法選擇結婚,形同被宣告『你們是劣勢!』的感覺,我們牽手的心情跟異性戀者沒有兩樣,希望透過法庭讓各界知道!期待能取回我們的尊嚴!」

在東京提訴的一位59歲的佐藤郁夫則只有他1人出席記者會,他表示他的伴侶至今沒有對家人、職場出櫃,這就是日本社會的現實!」而由他代讀了伴侶的宣言「原本是想隨時都能跟伴侶一起出現;因此希望能勝訴,最後我也能出面而笑著結尾!」

40歲的在外資企業上班中島愛2011年派駐德國柏林時邂逅了現在32歲的德國女性克里斯汀娜,2016年在德國登記伴侶關係,2017年因為德國同婚合法化,因此兩人2018年在德國結婚了,但是2019年1月在日本區公所提出在德國合法婚姻證明時,卻遭以「女性當事人的婚姻證明不適法」而遭拒收,也因此克里斯汀娜至今都只能用留學生簽證在日本跟中島同居,如果她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就會變成非法居留。

雖然中島的公司對於同性婚是贊同的,她從公司獲得結婚賀禮,克里斯汀娜也都能出席公司為了眷屬舉辦的活動,但是日本因為同婚還沒合法化,因此克里斯汀娜也無法成為她的扶養家屬,在納稅及保險等各方都很不利,如果同婚合法化,她想把自己名下的公寓跟克里斯汀娜共有。中島是希望即使為了在社會上遭到不當待遇的其他人,這次提訴能成為改變日本社會認識的一步。

原告中也有都是40幾歲的一對東京的女同志西川麻美跟小野春,她們還一起撫養了離異的異性婚的2個孩子,現在在區公所公認夥伴關係的世田谷區;雖然孩子們在小時也曾對她們同居及登記伴侶反彈過,認為「普通就好了」但是現在孩子長大了,都有理解,還為了她們提出訴訟加油。她們表示「沒有什麼特別的期望,只是但願可以跟想結婚的人結婚,而世間能尊重所有的個人!」

這些年日本關於LGBT(彩虹族)認識是已經有相當改變,也因此才有這樣全國各地一起提出要求同婚合法化的訴訟,因為認為時機成熟了。

循序漸進爭權益 日企打造友善LGBT環境

日本有關同婚努力是很長年持續而循序漸進的,不斷爭取社會理解以及行政上的改變及實質權益,地方政府不斷用行政命令或地方議會通過條例方式來突破國家法律的不周全。東京都澀谷區甚至設有LGBT課(「推進男女平等活性城市課」),由男同志擔任課長而且像是東京都的澀谷區、世田谷區、中野區或是大阪府的淀川區等相繼開始以區議會通過條例來設立公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制度,淀川區為了吸引高所得的LGBT來定居創業,還有各種優待;日本許多公家機關開始舉辦LGBT研修,促進對LGBT的理解。

日本企業也很努力,像是舉辦職場的LGBT研修,給與家屬津貼等,這些企業如JT(日本香菸)、ANA、星巴克、軟銀、山多利、日本高曼、日本IBM、SONY、京都格蘭比亞大酒店等。

日本還對能改善LGBT工作環境及條件的企業頒獎,由「work with Pride(WWP)」等團體所舉行的,從當事人的感受、啟發運動、人事制度及企劃、對外活動及社會貢獻、環境等建立Pride指標,選出表現優秀的企業,也就是期待企業能善待LGBT,每次有近百個大企業參加角逐,得獎的情形是如樂天在每個樓層都加設與性別無關的多目的廁所、或日本微軟則不時舉辦LGBT相關活動,其他如星巴克等企業推出無性別制服或無性別廁所等等;頒獎時也有日本NTT、日航等的常務董事級高層參加,出席者都表示如此的活動非常重要,而必須促進溝通來增加對LGBT存在的認識。

因為許多LGBT都是高所得,因此評估LGBT的市場是有6兆日圓,也因此丸井百貨以及許多大飯店等這些年來都開始積極推出針對LGBT的商品與服務,而且打算擴大這些商機到全亞洲;原本日本以為台灣會搶得先機,但結果沒有,讓日本企業更是雄心萬丈。

名人勇於表態 同婚不再隱諱不可言

早稻田大學的學誌裡,校方不斷提醒師生及家長們,彩虹族絕非少數,至少每13人就有1人是彩虹族,身邊可能都有,或許就是自己的子女,因此不要隨便稱彩虹族為「性少數」,其實人數不少。

日本許多名人相繼出櫃,並登記伴侶關係或舉行婚禮,如經濟評論家勝間千代,或關西有一對男同志律師出櫃並宣布結婚,獲得家人祝福並且出席婚禮;LGBT藝人在電視上都非常活躍,如松子.豪華、はるな愛 佐藤かよ、GENKING (男同志)鳥居みゆき(女同志)、壇蜜、江頭2:50(秀晴)及メープル超合金的カズレーザー等則是雙性愛(bisexuality)等等。其他與LGBT相關的文學、電影、戲劇等作品很多。京都的世界文化遺產的妙心寺的塔頭寺院的春光院還為了同志舉辦佛前婚禮。

也因為LGBT以及支持同婚者的長年的努力,因此日本同婚化可能性愈來愈高,尤其有民調顯示日本是過半的人都贊成同婚合法化;國際奧委會也於2014年在奧運憲章裡加入禁止歧視LGBT的條文;因此日本彩虹族認為,2020年奧運將是一個努力的目標,可以爭取讓同婚合法化,以及LGBT在人權上等同於其他12/13的人的待遇,尤其結婚是人生重大選擇,只是因為對象是同性就遭剝奪此一權利,這是應該的嗎?因此日本認為應該把尊嚴還給同志的人越來越多,而且透過訴訟,更引起日本各界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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