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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指出,UBER的營運模式完全符合法規,與在地租賃和計程車交通服務業者合作;UBER也支持小客車租賃公會提出的「網約多元小客車」為可研議方案,UBER將與政府相關單位共同努力,商討對乘客、駕駛和產業都有利的結果。
交通部21日正式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將「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納入規範,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外駛巡迴、排班載客,也規定應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
小客車租賃業者要求交通部撤回針對性又有歧視性的運管規則,盡速與小客車租賃業共同研議,在公路法新增「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否則17萬輛租賃小客車將上街。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22日受訪表示,小客車租賃業是遵從交通部意見才跟UBER合作,政府朝令夕改,無誠信,交通部這次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是擠壓整個租賃業市場,影響幾十萬個家庭。(編輯:張均懋)1080223